货拉拉零担运单契约条款
欢迎阁下使用货拉拉提供的有关服务!
为使用货拉拉软件(定义如下)及货拉拉(定义如下)提供的服务, 阁下应当认真阅读并严 格遵守本《货拉拉零担运单契约条款》中的全部条款及条件(包括其不时的更新和修改)和 货拉拉软件上已发布的以及此后不时更改或发布的各项规则、政策、通知及公告 。以下凡提 及“本协议 ”,均应视为同时包含本《货拉拉零担运单契约条款》(及其不时的更新和修改) 以及货拉拉软件上已发布的以及此后不时更改或发布的各项规则 、政策 、通知及公告。
本协议仅适用于货拉拉软件内“ 发物流/零担物流 ”业务,其他业务相关协议条款另行约定。
阁下在注册成为货拉拉软件上的“货拉拉个人用户 ”(定义如下) 之前, 请务必审慎 、仔细 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特别是针对有关服务的约定 、责任免除或责任限制的约定 、 终止及违约责任的内容和以粗体及/或下划线标注的内容等)。本协议的签署构成阁下注册及使用货拉拉软件的前提条件, 阁下使用货拉拉软件的行为将视为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一条 、定义
1.1 货拉拉: 指深圳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
1.2 货拉拉软件:指货拉拉经合法授权运营的可供货物运输服务需求方发布托运货物的货源 信息 、与本协议有关的货拉拉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货拉拉 ”APP 、Huolala.cn 、微信公众 号等软件 、 网站 、 网页及程序。
1.3 货拉拉个人用户或运输服务需求方:指使用“货拉拉 ”APP 的有货物运输需求的自然人。
1.4 运输服务实际提供方 (“实际承运人 ”): 指承接并提供运输服务的主体, 包括但不限于 司机 、货运公司 、物流公司及其他主体。
1.5 有关服务: 指本协议第二条第 2.1 款中列明的服务。
1.6 用户:指使用货拉拉及/或货拉拉软件所提供的有关服务的运输服务需求方、实际承运人 及其他主体。
1.7 账号:指阁下根据货拉拉软件提供的方式设置或取得的供阁下登录及使用货拉拉软件的 编码, 该编码可能是阁下的手机号码/邮箱地址, 也可能是阁下根据货拉拉软件的平台规则 编辑或设置的其他数字及/或文字及/或其组合。
1.8 用户信息:指阁下提交给货拉拉的、及通过货拉拉软件发布的及/或货拉拉通过阁下授权 的第三方获取的用户相关信息 、文件 、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阁下提交 、发布的阁下的姓名、 年龄 、性别 、联系方式 、工作/居住地址 、银行账户信息 、身份证号及身份证载明的其他信 息等个人基本信息, 以及阁下为申请 、使用货拉拉软件所提供的服务/商品交易而提交的其 他的用户相关信息。
1.9 货源信息: 指阁下通过货拉拉软件发布的与货物运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装 卸地点 、货物送达地点 、货物类型/种类 、预计所需的货物装卸时间 、运输日期/期限 、货物 体积/重量/数量 、所需车辆的规格及数量 、特殊运输要求等相关信息。
1.10 司机: 指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自然人, 包括主驾驶员和副驾驶员 (如有)。
1.11 充值赠送金额: 指“货拉拉 ”APP 不时推出的充值优惠活动中因货拉拉个人用户充值 一定金额而赠送的额外金额。例如:货拉拉个人用户实际充值人民币 100 元,假设根据当时 的充值优惠活动赠送货拉拉个人用户人民币 20 元, 则此时货拉拉个人用户的账户钱包(定
义如下) 内显示的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120 元, 其中超出用户实际充值金额之外的人民币 20 元即视为充值赠送金额。
1.12 广告: 指货拉拉软件运行时在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的移动终端出现的推广讯息。
1.13 基本运输费用: 指在提供有关服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物流费, 不包括在提供有关服务 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返程费、包装费、保价费、取货费、送货费、派送费和签收单收费等其 他费用。
1.14 货运费用: 指在提供有关服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基本运输费用,及可能产生的返程费、 包装费 、保价费 、取货费 、送货费 、派送费 、仓储费和签收单收费等其他费用。
1.15 货拉拉个人用户的账户钱包: 指阁下在“货拉拉 ”APP 的预充值钱包或余额钱包。
1.16 损失: 指包括但不限于因全部或部分货物的毁损 、灭失 、遗失 、被盗 、被抢劫等造成 的任何财产损失 、任何人员伤亡损失 、任何直接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对外支付的赔偿金 、 和解款 、律师费 、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
1.17 冬季期间: 指每年 11 月至隔年 4 月。
1.18 华南区域: 广东省(深圳市 、东莞市 、广州市 、佛山市 、 中山市)。
1.19 东北区域: 辽宁省 、黑龙江省 、吉林省。
1.20 西北区域: 新疆 、甘肃 、宁夏 、青海。
第二条 、有关服务
2.1 货拉拉提供的有关服务指: 为阁下接受货拉拉的委托, 为阁下提供物流综合服务,包括 收派件服务、货物零担运输代理服务等。货拉拉有权根据业务状况安排运输公司 、以阁下名 义办理运输相关手续,无需先行通知阁下。货拉拉在接受阁下的货物运输需求后,将委托实 际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服务;向实际承运人提供阁下通过货拉拉软件向货拉拉提交的相关信 息(包括用户信息 、货源信息的信息和数据等), 以供实际承运人承运。
第三条 、承诺及保证
阁下在此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及保证,阁下充分理解并同意将自行承担因违反下述承诺 及保证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1 阁下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 利能力的自然人。
3.2 阁下具有订立和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法律权利和能力,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是对阁下合法、 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阁下执行。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应不会构 成对任何文件 、合同或适用法律的违约或违反。
3.3 如果阁下是代表法人实体订立本协议, 阁下确认已获得全部适格授权并遵守本协议(并 约束该法人实体)。
3.4 阁下理解货拉拉仅为阁下提供货物零担运输代理服务,阁下不得要求实际承运人提供任 何形式的非货运服务。
3.5 阁下确认本协议中所称 “货物 ”仅指代普通货物, 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危险品 、 禁运品 、 赃物等,包括但不限于易燃 、易爆 、有毒 、易传染 、放射性物质 、易腐蚀 、各形式化学试剂 、 弹药 、枪支 、管制物 、烟火制品 、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件 、仪器 、 图表器材 、麻醉药品 、含反 动内容或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 、 书籍 、宣传品及信息载体 、毒品 、赃物等。
3.6 阁下知晓、充分理解并同意:阁下注册成为货拉拉个人用户及/或使用货拉拉软件服务的 过程中, 所发布 、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 、货源信息) 均是真实 、准确、 完整、有效的,且阁下为该等信息的有权发布、提供方 。当货拉拉提出合理需求时, 阁下会 提供相关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或货物证明 。 阁下应在该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在货拉拉
软件进行更新。阁下理解并同意,阁下有义务持续确保阁下发布、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及有效性。
3.7 货拉拉软件及相关合作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所有货拉拉及/或货拉拉软件已发布的和将 更改或发布的各项规则 、政策 、通知 、公告要求及/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相关 要求,要求阁下进一步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有效凭证,阁下应予以积极配合,出于安检的需 要,货拉拉及相关合作方有权对托寄货物开箱验视, 以及确认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 否与托运单上所填写的内容一致,如发现托寄物属于法律或被协议项下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 品,货拉拉有权拒收或退回, 阁下应支付所发生运输费用。如阁下未能积极配合或未能及时 提供该等相关信息,货拉拉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阁下提供部分或全部有关服务。阁下同意 并确认,若在此情形下阁下因货拉拉暂停或终止向阁下提供有关服务而遭受任何损失的,阁 下将自行承担该等损失, 货拉拉不承担任何责任 。
3.8 货拉拉在已经收寄的货物中发现有禁寄或限寄物品的,可以停止提供部分或全部有关服 务。对其中依法需要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有权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 对已经收寄的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寄或限寄物品,以及需依法查处的禁寄或限寄物品之外 的物品, 阁下应即时配合货拉拉及相关合作方通知妥善处理 。
第四条 、 阁下账户的账号及密码
4.1 阁下在成功注册成为货拉拉个人用户后, 将会获得相应的用户账户的账号和密码。
4.2 阁下知晓、充分理解并同意: 阁下应妥善保管用于登录货拉拉软件用户账号的账号名称 及密码 、用于收付相关款项的银行卡卡号 、密码 、CVV 码及有效期等银行卡信息和在线收 付软件 (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 ”、“支付宝 ”)的用户名及支付密码(包括但不限于数字 密码 、手势密码)、 阁下及阁下授权人士的人脸信息 、指纹信息等生物识别信息 。 阁下确认 并同意货拉拉默认任何使用阁下的移动终端 、用户账号名称及密码及/或生物识别信息的人 士将会是阁下本人或阁下之授权人士。阁下应确保阁下用于使用货拉拉软件的移动终端设备 在安全、未被病毒袭击、未被入侵、未被监控、未被非法控制的环境下运行和使用 。阁下不 得以任何形式借用、出租、转让、授权、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阁下的账号、密码或其他信息。 如阁下因任何原因泄露了上述信息中的任意一项、被其他人恶意利用上述信息中的任意一项 或遗失上述移动终端设备,由此产生的风险和遭受的全部损失应由阁下自行承担,如因此致 使货拉拉遭受任何损失的, 阁下应赔偿货拉拉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4.3 阁下知晓 、充分理解并同意: 货拉拉对阁下账号的实际使用人/操作人与账号的注册人/ 申请人之间的关系不具有核查义务,任何通过阁下账号使用货拉拉软件的行为均应视同为阁 下的行为, 由阁下自行承担因该等行为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4.4 阁下知晓 、充分理解并同意: 阁下账号的暂停 、 中止 、终止使用均不代表阁下责任的终 止, 而无论该等暂停 、中止 、终止使用是由于何种原因造成 。阁下在账号暂停 、 中止 、终止 使用后, 仍需对阁下使用货拉拉软件及/或货拉拉提供的有关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产生 的一切责任。
第五条 、费用和发票
5.1 阁下可通过货拉拉软件查看货拉拉有关服务的收费标准及规则 。阁下理解并同意, 阁下 选择确认叫车 、下单及/或预约的行为视为对上述收费标准及规则的接受。
5.2 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和 “双十一 ”“双十二 ”等业务高峰期间阁下需要提供服务的,可能 会加收附加服务费,该等费用以货拉拉平台公示为准,阁下可以登陆货拉拉平台咨询。若阁 下在价格变更后继续寄件, 表示阁下同意按照变更后的价格支付费用。
5.3 无法派送的托寄物, 若阁下要求退回, 则双程费用均由阁下承担。
5.4 阁下基于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产生的订单交易,将由货拉拉为阁下开具相应发票。具体发 票开具及申请规则, 请参见货拉拉软件内相关开票说明。
5.5 阁下指示在物流中心、保税区等需要支付出/入仓费或其他额外费用的特殊地址收取或派 送快件时, 阁下或阁下指定付款人应当偿还货拉拉垫付的上述出/入仓费等额外费用, 并支 付附加服务费, 该等费用金额以货拉拉取得的收费凭证为准。
第六条 、用户行为规范
阁下登录货拉拉软件发送货物运输服务需求信息时应严格遵守本平台《用户行为规范》, 如 阁下违反《用户行为规范》相关约定,则视为阁下违约,货拉拉有权要求阁下承担本协议项
下违约责任, 并有权要求阁下赔偿货拉拉遭受的任何损失。
请点击查看《用户行为规范》详情
第七条 、链接及广告
7.1 货拉拉软件平台上可能保留有第三方网站(或应用程序) 或网址的链接及第三方服务, 是否访问这些链接或接受第三方服务有阁下自行做出决定,货拉拉不就这些链接上所提供的 任何信息、数据、观点 、图片 、陈述或建议的准确性、完整性 、充分性和可靠性提供承诺或 保证。如阁下决定访问任何与货拉拉软件链接的第三方网站或应用程序,其可能带来结果和 风险全部由阁下自行承担。
7.2 货拉拉提醒阁下注意:在接受广告时,请务必仔细询问广告主发布的广告的详情以及时 效性。
第八条 、知识产权保护
货拉拉享有或经授权有权使用货拉拉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所有相关知识产权、货拉 拉在提供有关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的 “ 货拉拉 ”、“货拉拉 -企业版 ”、“货拉拉 - 司机版 ”、 “Huolala.cn ”等商业标识及该等商业标识的著作权 、商标权等均受到法律保护, 未经货拉 拉事先书面同意,阁下不得且不允许或协助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侵犯前述知识产权。阁下应严 格遵守《货拉拉知识产权条款》, 如有违反《货拉拉知识产权条款》任一项或多项条款的,
均视为阁下违反本协议约定, 货拉拉有权要求阁下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请点击查看《货拉拉知识产权条款》详情
第九条 、数据隐私
9.1 为使用货拉拉软件, 阁下应向货拉拉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的真实姓名 、性 别 、年龄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及身份证载明的其他信息 、工作/居住地址等, 统称为“个 人信息 ”)。阁下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货拉拉使用阁下在使用货拉拉软件时向货拉拉不 时提供的个人信息, 作提供有关服务之用途。
9.2 阁下同意货拉拉在为阁下提供有关服务时有权收集、使用、保留及更新阁下的个人信息, 阁下确认阁下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正确的、完整的及最新的,并且授权货拉拉向第三 方征信机构提供上述个人信息以供核实(仅限核实目的)。
9.3 阁下进一步明确同意并授权货拉拉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将阁下的个人信息转交给实际承 运人,上述“有需要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将包括阁下在内的潜在运输服务需求方的信息 提供给实际承运人供其考虑并由实际承运人在确认承运后完成运输服务。
第十条 、义务 、责任及限制
10.1 阁下知悉并确认: 货拉拉承担从货物收件时起到交付时止除承运人责任以外的其他服 务责任,并负责追偿实际承运人责任。若由货拉拉向阁下先行赔付本条款项下赔偿责任,而 又涉及第三方责任导致的,则货拉拉有权向第三方追偿,且阁下或阁下指定的索赔请求权人 应当予以配合采取必要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报警 、证据保全等)。
10.2 阁下承诺并确认:( 1) 提供 、上传 、发布的运输需求方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 货源信息)均与实际一致;(2) 阁下将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相关道路 运输法律法规之规定,不得托运法律法规所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托运危险品或赃物,对特 定的物品需满足特定运输条件时方可托运。
阁下同意谨慎遵守《货拉拉禁限运输货物条款》, 详情请点击。
10.3 阁下承诺并确认, 阁下托运货物已根据其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进行了妥 善地包装, 且包装完全符合短途及/或长途运输的基本要求 (如: 运输时的摩擦 、正常刹车 时的碰撞 、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10.4 若阁下违反上述第 10.2 、 10.3 条承诺的, 货拉拉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阁下提供有关 服务 、限制阁下货拉拉账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冻结货拉拉个人用户的账户钱包的部分或全 部款项 、注销阁下的货拉拉账户 、终止本协议,货拉拉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阁下将自行承 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同时, 阁下还应赔偿货拉拉及/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因阁下未能遵 守上述约定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10.5 阁下知晓 、理解并同意: 因阁下提供信息有误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时间错误 、运输地 点错误 、收货人错误 、托运货物及件数错误, 阁下须自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保管费 、新增的 货运费用 、给阁下自身和给货拉拉造成的全部损失;货物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拒收或无法找 到收货人的, 实际承运人及/或货拉拉有权通知阁下处理, 阁下两小时内未处理完毕的, 实 际承运人及/或货拉拉有权将货物强制退给阁下, 阁下应当支付相应货运费用, 如造成其他 额外支出的, 阁下应予以补足。
10.6 阁下在使用货拉拉软件过程中, 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 、意外事件 、技术风险 、 系统升 级等,使有关服务发生中断, 阁下理解并确认, 因下述原因导致的履行障碍 、履行瑕疵 、履 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 货拉拉不承担任何责任:
( 1) 因自然灾害 、疫情 、罢工 、 战争 、政府行为 、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2) 因电力供应故障 、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阁下自身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3)在货拉拉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 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 缺陷 、 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 、技术风险等因素;
(4) 其他货拉拉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10.7 阁下同意并确认, 阁下在使用有关服务的过程中,货拉拉不对下列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 1) 阁下操作不当;
(2) 阁下通过非货拉拉及或非货拉拉软件授权许可的方式使用有关服务; (3) 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 、诽谤 、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4) 遭受他人误导 、欺骗或其他导致任何心理 、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全部损失; (5) 其他因网络信息或阁下行为引起的风险。
10.7 阁下同意并确认, 如果阁下从未经货拉拉授权的第三方处获取货拉拉软件, 货拉拉无 法保证货拉拉软件能够正常使用, 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货拉拉不承担任何责任。
10.9 阁下同意并确认, 阁下及/或任何第三方在托运货物装卸过程中受到的任何人身伤害及 /或财产损害, 均与货拉拉无关, 货拉拉不承担任何责任。
10.10 阁下已知悉并同意,货拉拉是按托寄物的重量或体积收费, 并非按托寄物的价值 、预 期收益收费,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 双方遵守以下赔偿约定:
( 1) 若因货拉拉原因造成托寄物灭失 、破损 、短少的, 货拉拉将按以下标准赔偿:
a. 若阁下未选择保价, 则货拉拉在本单基本运输费用三倍或人民币 1,000.00 元 (较低 者为准)的限额内向阁下赔偿托寄物的实际直接损失。如阁下认为该赔偿标准不足以弥 补阁下的直接损失, 应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选择等值保价服务。
b. 若阁下已选择保价且支付保价费用的, 则托寄物破损 、短少时货拉拉将按照保价金 额和实际直接损失的比例向阁下赔偿,托寄物灭失时最高不超过阁下托寄时保价的声明 价值。
c. 阁下基于托寄物可能获得的收益 、实际用途 、商业机会等任何间接损失, 货拉拉不 承担赔偿责任。
(2)如下托寄物请阁下慎重考虑寄递(为避免疑义, 阁下使用保价服务同样适用本条款): a. 食品 、药品 、高价值酒品 、高价值保健保养品等自带原包装而货拉拉无法进行内包 装固定的贵重物品,请阁下谨慎包装,如到件时托寄物外包装无损,货拉拉将不承担赔 偿责任。
b. 对于二手或非全新托寄物, 必须有木箱或纸箱妥善包装, 无包装的货拉拉不承担任 何原因导致的损失。
c. 对于水泥, 货拉拉不承担淡水雨淋及结块损失; 对于化肥 、鲜活动植物 、瓜果蔬菜 、 粮食类托寄物, 货拉拉不承担自然损耗及腐败 、霉烂 、水湿 、虫蛀损失。
d. 易碎品 、鲜活动植物 、瓜果蔬菜 、各类名贵家具 、现金 、贵重金属 、有价证券 、精 密仪器 、商品车整车 、需要冷藏的托寄物 、蛋糕及其他糕点 、红酒 、古董字画及其他具 有收藏价值的货物 (工艺品等难以计算价值的货物) 、大宗散货 (包括散装的矿产品 、 化工产品 、煤 、油品) 、计算机软件, 如发生托寄物破损 、短少时, 货拉拉仅在本单基 本运输费用三倍或人民币 1,000.00 元(较低者为准)的限额内向阁下赔偿托寄物的实际 损失。
e. 《货拉拉禁限运输货物条款》中列明的禁运货品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 中 列明的货物 、武器及其零配件 、弹药及其零配件 、车辆 、航空器及航空发动机 、船舶及 船舶发动机有关运输设备, 货拉拉不承担任何原因导致的损失。
f. 于冬季期间自华南区域托运发往东北及西北区域的液体货物: 请阁下谨慎包装, 若 托运将会加收包装费, 如到件时托寄物外包装无损, 货拉拉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延误的赔偿情形和标准为: 延误超过货拉拉软件页面承诺时效 3 日以上的, 赔偿标准 为免除本次基本运输费用(不含保价、包装费等附加费用)或人民币 1,000.00 元(较低者为 准) 。 但因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 如 战争 、疫情 、天气恶劣 、修桥封路 、交通管制 、经济危机 、 自然灾害 、黑客攻击 、通信线路 故障等 。)和春节等法定节假日 、“双十一 ”、“双十二 ”等业务高峰期间导致的延误货拉 拉不给予赔偿。
(4) 时效延误或时效延误产生的间接损失货拉拉不给予赔偿。
(5) 因下列原因造成托寄物延误 、无法派送 、丢失破损的, 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a. 因托寄物的自然性质 、 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造成的;
b. 因阁下的自身过错造成的 。如阁下未履行如实申报告知的义务 、违规托运货物的, 收
件人迟延受领托运物等情形。
(6) 货拉拉对下列事项不承担责任:
a.阁下自行包装, 因包装或容器不良 、从外部无法发现而造成的损失;
b.阁下自行包装, 到达时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
c.非新品运输, 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缺少或损坏;
d.货物代理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托运货物的收益 、 利润 、实际用途 、特殊商业价值)
(7) 索赔次数 。每票托寄物只能提出一次索赔, 且对于该托寄物所相关的所有丢失或损坏 的结算是全额且终局的。
(8) 索赔的时间要求。 除非与相关适用法律冲突, 任何索赔必须在接收托寄物后的 168 小 时内以书面方式向货拉拉提出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货拉拉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若所 有货运费用尚未被支付,货拉拉无义务受理任何索赔。索赔金额不可用该货运费用抵消。若 收件人在签收托寄物时没有在快递记录上注明有任何损坏,则该托寄物被视为完好送达。作 为理赔的条件, 货拉拉有权对原托寄物和包装材料进行检查。
(8) 如阁下选择保价服务, 则货拉拉向阁下承担的赔偿额度受限于阁下已购买的保价金额 以及托寄物实际现金价值中的低者( “决定价值 ”) 。若托寄物部分灭失 、破损或短缺的, 货拉拉按照决定价值和损失的比例赔偿 (即托寄物决定价值 * 托寄物损毁比例), 且如剩 余托寄物或损毁托寄物返还阁下,货拉拉会在赔偿中扣减返还托寄物所产生的额外货运费用。
10.11 保价条款
( 1) 货拉拉按照货物重量或体积收取货运费用, 无法评估托寄物的实际价值, 请如实声明 并选择保价服务, 声明价值不得超过实际价值, 最低声明价值不得低于 1, 000 元, 最高声 明价值不超过 300,000.00 元。
(2) 货拉拉将按照阁下声明的货物价值 4‰收取保价费用, 保价费用=声明价值*标准服务 费率 (4‰), 四舍五入取整。
(3) 若阁下选择保价服务并支付保价费用, 在货拉拉物流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或丢失的, 货拉拉将按照下述标准进行赔偿:
a. 货物声明价值低于实际价值: 按照货损比例*货物声明价值进行赔偿; b. 货物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 按照货损比例*货物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10.12 理赔规则
( 1) 货拉拉提供的保价服务, 系基于阁下声明的托寄物价值收取费用, 并基于托寄物实际 受损价值进行赔偿,请阁下如实按照托寄物实际价值进行保价 。阁下应在寄件时如实按照托 寄物的实际价值诚信保价, 货物托运出现异常情形理赔时需提供托寄物品的相关价值证明 (如发票 、合同 、付款凭证等), 如阁下无法证明托寄物品真实价值,货拉拉将全额退还阁 下的保价费用, 按照未保价条款进行赔偿。
(2) 托寄物损坏残值由货拉拉和阁下协商处理, 如归阁下所有, 货拉拉在核定赔偿金额时 将扣减残值。
(3) 为符合法律法规对快件寄递安全的要求, 保证托寄物安全送达, 阁下在寄件时应履行 以下义务:
a. 如实申报托寄物的名称 、性质 、数量和价值, 并准确填写寄件人 、收件人的名称 、 地址 、联系电话等信息。
b. 确保托寄物不包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寄递的物品 , 配合进行开箱验视 。 托寄物需 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 阁下应提交办理完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货拉拉可以对托 寄物内件拍照取证, 如发现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 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c.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配合货拉拉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 、身份信息登记, 并准确填 写寄件人 、收件人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等信息。
d. 根据托寄物的性质, 请阁下自行对托寄物提供充分的防破损 、 防漏 、 防爆措施及外 包装,保障托寄物安全派送。或者阁下可选择货拉拉为阁下提供有偿包装服务,如阁下 坚持自行包装且坚持托运(特别声明:货拉拉承接该托寄物的运输代理服务不应当视为 认可该托寄物的包装措施), 后因包装/容器不良问题导致托寄物破损 (包括但不限于
刮擦和任何原因导致的锈损 、氧化 、变色损失) ,货拉拉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有权退 还阁下的保价费用并声明保价无效。
(4) 货拉拉对于赔付安排(包含保价服务), 原则上以阁下 (即货拉拉软件用户) 为优先理 赔对象;如理赔对象应为收方或第三方,货拉拉将要求阁下及收方或第三方在货拉拉派件日 或发出口头或书面遗失或损毁通知日起 (以较早者为准)之 14 天内作出货拉拉指定的书面声 明同意有关赔付安排,否则货拉拉将视阁下为唯一得请求理赔的对象,任何第三方不得议异。 在取得上述的书面声明后,货拉拉会把赔偿款项支付予指定的收方或第三方;接受理赔的一 方,无论是寄方 、收方或第三方所提供的联络地址必须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所有 赔付安排将根据此条款进行, 并不会受理赔对象而影响。
第十一条 、 终止及违约责任
11.1 因托寄物有安全隐患 、质量缺陷或包装破损, 致使其他托寄物 、运输工具 、机械设备 被污染腐蚀 、损坏, 或造成人身伤亡的, 阁下应承担赔偿责任。
11.2 因托寄物属于或含有禁止或限制寄递物品而被查没 、扣留或变更配送路线, 导致其他 托寄物时效延误或价值丧失, 给货拉拉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阁下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 因阁下违反第 4 条的义务导致货拉拉或第三人承担行政处罚 、 民事赔偿等所造成的各 项经济损失, 阁下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 阁下在使用本协议项下货拉拉服务过程中, 不得出现下列行 为,否则货拉拉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阁下提供有关服务、限制阁下货拉拉账户的部分或全 部功能、冻结货拉拉个人用户的账户钱包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注销阁下的货拉拉账户、终止 本协议, 并有权要求阁下赔偿货拉拉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1) 利用货拉拉软件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害的行为 、违反行业操作规范及其他违 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2) 通过任何手段 、 以任何方式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虚拟交易 、虚拟验证 、 自买自卖 、 伪造网络用户真实消费/体验 、从事刷单 、伪造 、仿冒等违背本协议商业目的或违反法律法 规的不实行为;
(3)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泄露货拉拉及货拉拉软件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 规则及政策 、交易流水 、收费标准 、订单运营数据等敏感及专有信息;
(4) 阁下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阁下在货拉拉软件上的用户账号和密码 、 以任何形式擅自 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阁下的用户账号和密码、擅自将经由货拉拉软件获得的订单服务信息转 让 、倒卖 、赠与 、分享或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及
(5)其他损害货拉拉、货拉拉软件及/或损害用户利益和/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社会公序良 俗的行为。
11.5 阁下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的, 货拉拉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阁下提供有关服务 、 限制阁下货拉拉账户部分或全部功能、冻结货拉拉个人用户的账户钱包部分或全部款项、注 销阁下货拉拉账户并有权要求阁下赔偿货拉拉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1.6 货拉拉根据本协议以及货拉拉已经发布及未来将不时更新或发布的各项协议 、规则、 政策 、通知及公告注销阁下的货拉拉账号的, 本协议于账号注销之日终止。
11.7 货拉拉有权根据自身商业需要/安排, 书面通知阁下(包括但不限于站内通知) 货拉拉 软件将终止向阁下提供全部有关服务,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有关服务自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 起终止。
11.8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各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依据 本协议向违约方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11.9 为免疑义, 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中提及的货拉拉遭受的任何损失或全部损失应包括货 拉拉因阁下未能适当履行有关服务交易或阁下违反本协议而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任何赔偿 款项或因与任何第三方和解而支付的任何款项。货拉拉有权向阁下追偿,且阁下承诺向货拉 拉全额支付该等款项 。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若阁下或阁下指定的付款人未付清货运费用的,货拉拉有权留置托寄物 , 留置后阁下 的债务履行期限为 30 日 (自揽收托寄物之日起计算), 但托寄物性质不能留置的除外。 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 阁下或指定付款人仍未付清货运费用的,货拉拉可以变卖 、拍卖留置物并 优先受偿。变卖 、拍卖所得价款应优先支付货拉拉为行使留置权所支出的费用和保管费,再 偿付拖欠货拉拉的费用; 如有余额, 可根据阁下的要求汇至阁下指定账户。
12.2 货拉拉提供的有关服务的时效说明以货拉拉软件上所公示的解释为准, 阁下可以登录 货拉拉软件查询。
12.3 阁下确认, 在阁下因工作需要使用本服务时, 阁下已充分获得阁下工作单位的授权, 并已充分阅读 、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12.4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其予以解释, 且不考虑任何冲突法 。 阁下与货 拉拉同意在使用货拉拉软件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时,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一 致同意交由本协议签订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5 货拉拉主张严格遵守中国现行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提供有关服务的过程中 不得向阁下的任何人员提供贿赂或自阁下的任何人员处收受贿赂。如阁下发现货拉拉员工存 在行贿及/或受贿行为的, 请举报至以下邮箱: jubao@huolala.cn。
12.6 本协议项下的任一条 、任一款的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被视为废止 、无效或因任何原因 不可执行, 该等条及/或款的废止 、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下其他条及/或款的有效性 和可执行性 。
12.7 本协议所有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前言 、正文 、定义) 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 本身并无 实际涵义, 不能作为本协议解释的依据。
12.8 通知: 货拉拉有权通过阁下提供的联系方式向阁下发出通知, 其中以电子方式发出的 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货拉拉软件上公告, 向阁下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 向阁 下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阁下发送系统消息以及软件站内信信息,货拉拉可 任意选择上述任一种电子方式对阁下发出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 的书面通知,按照阁下在货拉拉软件上填写的地址或身份证上的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 即视为送达。上述送达方式同样可适用于相关仲裁或司法程序。阁下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 方式是真实的、准确的及有效的,并进行及时更新,如因上述通知信息的不准确或未能及时 更新等不可归责于货拉拉的原因,导致相关通知、文件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阁下将自行承 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